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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八零:我带全家炮灰逆袭完整作品

锦钰颜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其他小说《重生八零:我带全家炮灰逆袭》是作者“锦钰颜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陆正根陆莺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这不就是那天把林春花扑倒的狗吗?是神仙给小福宝的。她尝试着交流,“你是饿了吗?”那只狗走进院门,那双棕色的眼睛看着她手里本来打算喂鸡的青蛙骨头。“你想吃这个?”陈永梅将盆放在地上,后退两步,那只狗非常大胆地过来吃。她想了想,还是打算听听福宝怎么想的。于是她把给老头子叫过来,又把......

主角:陆正根陆莺   更新:2024-04-30 19:5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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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陆正根陆莺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八零:我带全家炮灰逆袭完整作品》,由网络作家“锦钰颜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其他小说《重生八零:我带全家炮灰逆袭》是作者“锦钰颜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陆正根陆莺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这不就是那天把林春花扑倒的狗吗?是神仙给小福宝的。她尝试着交流,“你是饿了吗?”那只狗走进院门,那双棕色的眼睛看着她手里本来打算喂鸡的青蛙骨头。“你想吃这个?”陈永梅将盆放在地上,后退两步,那只狗非常大胆地过来吃。她想了想,还是打算听听福宝怎么想的。于是她把给老头子叫过来,又把......

《重生八零:我带全家炮灰逆袭完整作品》精彩片段


能听到陆莺说话的三个人差点笑出声。

抱着陆莺的陈永梅捏了捏她的脸说:“福宝,你还小,等你长大了我让大伯天天给你抓。”

陆正和也点头,“是,到时候我肯定给你抓。”

陆莺仍旧盯着那盘牛蛙。

【让我尝尝汤的味道也好啊!】

三个人都有些不忍心,但是她的年纪实在太小,还不到能吃菜的年纪。

陈永梅努力忽略福宝的心声,她看向明显有些拘束的孙晴,“晴晴,你多吃一点,你就当是自己家里,你尝尝我做的牛蛙好不好吃。”说着,陈永梅给孙晴夹了一大块陆莺心心念念的青蛙腿。

“谢谢陈奶奶。”

“吃吧。”

孙晴还是第一次单独一个人来陆家吃饭。

和她家抢着吃不一样,大家吃饭都斯斯文文的,只等碗里的东西吃光了才会再次夹菜。

而且陈奶奶还会给她夹菜,热情得她完全不需要自己动筷子,碗里的菜都吃不光。

孙晴长这么大还没有被这么对待过。

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弟弟的,即便爷爷抓了青蛙,她只能看着不能吃。

这一顿饭大家都吃的非常开心。

吃完饭之后,孙晴按照习惯站起来收拾碗筷,她刚动手就被徐素芬拦住。

“晴晴你放着我来就行,你和明奕福宝说说话。”

孙晴有些手足无措。

不让她干活他也不知道做什么。

陆明奕怕她尴尬,拉着她去院子里,指着院子里的那棵槐树说:“当初就是四宝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只野兔,野兔子一头撞在这棵树上。”

孙晴惊讶,“原来刘奶奶说的都是真的,那只兔子真的撞死在这棵树上?”

“那是当然,明尔说了,这叫……守猪……带……”

他说到一半就有点卡壳。

他小学毕业的时候刚刚分田单干,家里没有钱,只能供一个人读书,老二的成绩比较好,于是他和爸妈老二商量了,让老二去读书,他在家里帮忙做事。

不过这个时候他怀里的陆莺适时提醒:【守株待兔。】

“哦对,是守株待兔。”

陆莺在心里叹了口气。

虽然她家里重男轻女,但她前面有四个姐姐,而且等她读书的时候已经是90年代,那时候的日子比现在好,家家户户都把孩子送去读书。

只是那时候她的成绩不太好,读到初中就不读了。

她年纪小,周围都是差不多学历的,所以并不知道初中的学历意味着什么。

后来她不想做扶弟魔和家里人闹翻一个人去沪市,她才体会到没有学历的痛苦。

即便她工作再努力,升迁都没有她的份。

后来她白天工作晚上学习,好不容易把学历提上去,终于坐上经理的位置。

但她不是名校毕业的,也就只能止步于经理。

当初总监找她谈过,非常隐晦地提过,如果她的学历再好一些,那么总监的位置就是她的。

学历是敲门砖,有了这块敲门砖,才有往上的可能。

【好不容易重生,我一定要好好学习!等我会说话了让大侄子也读书,即便不能去上学,但书还是要看的。】

至于陆明奕……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哄孙晴开心,并没有把陆莺的话放在心上。

徐素芬端着洗干净的碗从厨房出来,看到大儿子和孙晴站在枣树下聊天。

两个年轻人都笑得非常高兴。

其实出了孙大成偷东西的事情,她心里也是不愿意让儿子再娶孙晴。

直到看到这一幕……

她不求儿子大富大贵,只求他开心就好。

既然他是真的喜欢,那就满足他吧。

徐素芬笑着走上前,“明奕,天快黑了,外面蚊子多,让晴晴进去喝点开水。”

孙晴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一跳,转过身乖巧地叫了声“婶子”。

“晴晴快点进来。”

“婶子我帮你吧。”

“不用不用,你和明奕福宝他们玩就行。”

即便被拒绝,孙晴还是上前帮忙。

天黑了孙晴一个女孩子回家大家不放心,于是让陆明奕去送她。

陆明奕刚离开没多久,陈永梅就发现门口有一只狗。

这不就是那天把林春花扑倒的狗吗?

是神仙给小福宝的。

她尝试着交流,“你是饿了吗?”

那只狗走进院门,那双棕色的眼睛看着她手里本来打算喂鸡的青蛙骨头。

“你想吃这个?”

陈永梅将盆放在地上,后退两步,那只狗非常大胆地过来吃。

她想了想,还是打算听听福宝怎么想的。

于是她把给老头子叫过来,又把福宝叫出来。

他俩都能听到福宝的心里话,正好可以演一出双簧。

陆正和叼着烟斗:“这哪来的狗?”

“不知道,突然跑来的,老头子,我们养它怎么样?”

【大伯同意吧,它吃得很少的,就连野菜也吃的。】

陆正和打量那只狗。

这就是神仙给的狗?和普通的没什么区别嘛。

他一边想着一边点头,“那就养吧。”

陆明斯刚刚写完作业出来一看有一只大狗,高兴得差点跳起来。

陆明奕很快回来,嘴角都压不住,看到家里突然出现的狗还吓了一跳。

“四宝,家里哪来的狗?”

“爷爷奶奶说要养的,以后就是我们家的了。”陆明斯说,“大哥天天乐得跟个傻子一样,哎呦……妈你打我干什么?”

陆明奕:“……”

徐素芬做状又要打,陆明斯抱着脑袋跑开。

“你大哥要娶媳妇是高兴的事情。”

陆明斯不懂娶媳妇有什么好开心的。

明明爸平时对他们那么厉害,但是在妈面前就和母鸡一样听话。

他以后才不要找个人来管他。


陈永梅老远就听到了板刷刷衣服的声音,走近一看发现是孙晴在洗全家的衣服。

孙晴听到声音抬头看到三人加一个孩子,她放下板刷,手局促地在身上擦了擦,“陈奶奶,王嫂子……”

陈永梅:“晴晴,你爸妈和奶奶呢?我今天来就是想把你和大宝的事情定下来。”

孙晴的脸立刻和陆明奕一样红。

要不是包被挡着,陆莺真想一边啃手指一边吃瓜看热闹。

【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就是腼腆,换做是我早就上去牵手了。】

陆明奕的眼角抽了抽。

这个时候林冬花已经赶到家里。

虽然收了礼和钱,但林冬花并没有给好脸色。

其实五百块在村子里已经不少了,孙晴自己也是愿意的,她总不能不让嫁。

就让这个孙女嫁过去吃吃苦头。

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神神秘秘赶来的大姐给打断。

“你说什么?那个人愿意给一千二的彩礼?”

林大姐:“那是当然,男方才28岁,还是杀猪的,平时猪下水完全不缺,要不是你是我妹妹,这么好的亲事哪轮得到你家,你居然还不愿意,你家晴晴想嫁给什么样的?”

林冬花气得站起来。

陈永梅这个死抠门的才给五百块。

这一千二都够老二孙子和老三孙子娶媳妇了。

“姐,难道你来的时候没听到什么话?”

“我光顾着把这么好的消息告诉你,哪有闲功夫和别人聊天。”

林冬花:“陈永梅已经叫了媒婆上门提亲,我还收了钱。”

“谁?陈永梅?你癫了?她当时把你的脸都打破了,你要和她做亲家?她家能给多少彩礼。”

“我也不想,但是……”林冬花压低声音,把陈永梅知道她小儿子偷金手镯的事情说了出来。

林大姐,“那还不简单,你把金手镯给我,我偷偷拿去镇上卖了,没有证据警察来了也没办法。”

林冬花犹豫了。

林大姐添油加醋,“那可是一千二啊!”

林冬花 正想答应,但她脑子突然清醒,“对方给这么高的彩礼肯定有问题吧。”

林大姐支支吾吾起来,在林冬花的逼问下林大姐才说实话,“就是那人喝了酒容易打人。”

“他打死了老婆?”

能给得起这么高彩礼的人家,在农村里不可能28还没有结婚。

林大姐点头,她没给林冬花思考的时间,“放心,他已经改了,你想想那可是一千二的彩礼,有了这个钱说不定都能给你家小军娶个城里的媳妇。”

娶个城里的媳妇……

这样的诱惑力之大让林冬花也有了侥幸之心。

“成,那就这么定了!”

两人说的高兴,并没有注意到在门外刚刚收衣服回来的孙晴。

另一边。

今天终于在现场吃瓜的陆莺也非常满意,吃饱了之后就有点犯困。

【宿主成功让陆明奕和孙晴定亲,获得宝箱一个。】

很快,陆莺的面前就出现了一个箱子。

陆莺熟练地在心里说了声“打开”,箱子自动打开,上方投影出现十只鸡和一张纸。

纸上写的是:【林冬花的姐姐已经把事情告诉林冬花,林冬花姐姐决定明天把金镯子带走处理后悔婚。】

陆莺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
【悔婚?】

【看来没给林冬花教训,她根本就不知道痛,还想和上辈子一样逼孙晴嫁给别人,必须要把这件事搞砸了。】

正在用白色布给陆莺做衣服的陈永梅听到悔婚这两个字,她一恍惚,针就扎进她的食指。

她顿时倒抽一口冷气。

但伴随着痛一起来的是愤怒。

林冬花这个不要脸的!

收了她的钱还想悔婚!

陈永梅将食指塞进嘴里,福宝说的没错,就要给林冬花一个教训。

要是这个时候林冬花在她面前,她一定要给林冬花一巴掌。

不过林冬花这人不要脸不要皮,要让她后悔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
就在陈永梅思考怎么办的时候,就听到福宝说:【林冬花不就是仗着没人知道金镯子的存在才想悔婚,那就让金镯子掉出来,让林冬花和她的家人去局子里呆一段时间脑子清醒一下。】

陈永梅眼睛一亮。

明天她要是“不小心”撞到人,“不小心”摸到林冬花大姐口袋里的金镯子……

【不行,可不能让家里人出手,不然林冬花说不定会恨上我一家人。】

【百晓,我记得我上次抽到了一只狗,明天就让狗狗去呗。】

陈永梅的心里软的一塌糊涂。

这孩子这么小就在为一家人考虑。

能收养这孩子真是他们一家的福气。

陈永梅拿起做了一半的衣服在福宝身上比划比划,稍微改了改,咬下最后一个线头,然后像是献宝一样递到福宝面前。

“福宝,明天我把这衣服洗了,我们后天穿新衣服好不好?”

【哇呜,还没有人亲手为我做过衣服。】

【真好看,其实不洗也能穿的。】

【咦,只有一件吗?反正布料那么多,给五侄子也做一套呗。】

陈永梅看向躺在旁边呼呼大睡的五孙子……

等福宝穿旧了给五宝穿吧。

反正没那么讲究,哪个孩子不是穿哥哥姐姐剩下来的衣服。

陈永梅睡觉之前把这件事和老头子说了。

陆正和怕闹起来会伤到福宝,于是第二天并没有去田里干活。

被一千二彩礼高兴得睡不着的林冬花一大早就送大姐出村。

“大姐,真的不会有事吗?”

“你的胆子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小了?能有什么事。”

可林冬花总觉得不安。

她怎么也想不明白,陈永梅是怎么知道他家大成偷了陈家媳妇金镯子的事情。

这个点正好是大家背着锄头去地里的时间,林冬花神情恍惚地和大家打招呼。

走到村口一看,陈永梅陆正和居然在跟大嘴巴刘嫂子聊天。

林冬花下意识后退一步。

林大姐嫌弃的看他一眼,“你怕什么,这么多人在,陈永梅还敢打你不不成?”

嫌弃完妹妹,林大姐走上前,笑着说:“呦,你们怎么大早上在这里聊天?”

刘嫂子:“是林大姐啊,你是听说了孙晴要和陆明奕要结婚的事情来送礼的吗?”

林大姐想说的话就被刘嫂子一句话堵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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