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全本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古代言情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是作者““荒野塞壬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,萧霁温知渝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读,主要讲述的是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...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全本阅读》精彩片段
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,好像生怕手一松,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。
“前面那就是衙门了。”张大娘指了指前面,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,上户籍不会太容易,后来打听了一下,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,人口名册损毁严重,原本是黑户的乞儿,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,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,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。
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,也没多为难,不过是个小乞儿,说到底,也算是他的功绩了,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,是要交银子的,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,只觉得自己胃疼,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,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。
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,在看到银子之后,简直是两眼放光啊,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,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,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,即便如此,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,也十两银子顶天了。
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,薄薄一张纸,写着温霁的名字,落户在了溪源县。
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,他并不识字,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,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。
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,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,温知渝长出一口气,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,还不到她的腰呢,瘦弱的让人心疼“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,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,凑合吃点吧。”
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,遇上了个馄饨摊子“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。”
“老板,来两碗馄饨”
“好嘞。”馄饨摊子上干活的,是夫妻两个,女人包馄饨,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,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,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,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,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,似乎是有些迟疑。
“怎么了?”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,又看了看温霁,认识?
“哦,这是您弟弟吧?那我可能是认错了,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,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,看着挺像。”
老板娘过来,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“人家这小少爷,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,你这个眼神啊。”
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,吃了一个馄饨,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。
“这长得像的人多了,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,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,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。”
那老板娘连连点头“可不是,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。”
温霁咬了一口馄饨,他以前也吃过馄饨,可那面是粗杂面,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,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,馄饨面皮是白面,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。
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,他们只认识了两天,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,他的阿姐,果然是个很好的人,而且,很受欢迎。
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,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,让他们下次再来。
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,鼓起勇气伸出手,牵住了温知渝,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。
“怎么了?”
“那个老板娘,以前不喜欢我。”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,突然开口,温知渝愣了一下,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,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,放轻了声音问他“什么?”
“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,她不让,说我没银钱,说老板傻,我这样的小乞儿,饿死也就饿死了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,语气平平,不生气,也不委屈,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。
“那你讨厌老板娘,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,生气了?”
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,小孩子的心思,其实也不难猜。
温霁犹豫了一下,是温知渝亲口说的,她是自己的阿姐,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,所以,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。
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,却也并不熟络,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,他想知道,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,心思重,是个坏孩子,所以再次丢弃他,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。
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“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,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。”
温霁看着温知渝,眨眨眼,然后用力点点头,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。
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,她的家庭温和开明,父母也更像是朋友,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,可眼前这个,按照系统的说法,原本就性子偏执,后来的流浪生活,更是让他狠戾无情。
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,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,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,她可是任重而道远。
“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,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,在这世上相依为命,所以,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,但可以和阿姐说。”
“真的吗?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?”温霁看着温知渝,问的十分认真。
温知渝想了想,真正的温知渝,有父母,还有哥哥姐姐,有很多朋友,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,而在这个世界,她孤身一人。
温霁,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,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。
“当然,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。”
温霁从前只觉得,春天到了,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,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,他不用挨冻了。
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,溪源县的春天,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。
温霁的人生,由温知渝亲手改写。
“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
“挚友在侧,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。”
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,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,且都是少年英才,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,县令高兴,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,还单独设宴,要宴请他们七人。
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,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。
“要去吗?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,这个可推不得。”温知渝稍显无奈,他们家不缺银子,但依旧是无权无势,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。
“自是要去的,阿姐不必担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温霁的确不担心,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,还插手他的事情,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现在再是任性,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,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
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“今日天不热,我们在家吃烧烤吧。”
温霁还没应答,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“这两日不许进书房,知道吗?”
“阿姐?”
“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,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?就说年纪小,抗压能力不行。”
温霁眨眨眼,轻声应了一句“好,听阿姐的。”
“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,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,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。”
“阿姐,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。”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,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。
温霁穿衣一向简单,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,她很清楚,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,应该说,是随她拿捏的,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,他就一定会穿。
数日之后,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,暗红色的,乍看上去,款式并不繁复,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,是无法遮掩的华丽。
“阿姐,我一定要穿吗?”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。
“怎么?不好看?嫌弃?”温知渝盯着他,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。
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。”
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,这衣服穿在他身上,会招来何种目光了。
“怎么招摇了?无事,你年纪小,穿些鲜艳的衣服,不会有人笑话的,更何况,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。”
温知渝都这般说了,温霁便无话可说,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。
温霁别的不说,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,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,又瘦又脏,所以颜值低了一些,可如今的少年,虽然身材纤细,还未长成,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。
正红色不适合,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,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,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,如同出鞘的利剑,带着锋芒。
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,顿时眼前一亮,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“你看,阿姐的眼光不错吧,你看看,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。”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。
奇迹温温,很有趣。
温霁知道这衣裳好,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,顺滑柔软,且很透气,等天气热起来之后,将内衬脱了,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。
“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,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。”
等到你真的到了要做这种选择的时候,温知渝或许已经回家了。
后来,温霁去学着做—个权臣的时候,的确没有人要他做选择,因为那个时候的萧霁,没有—个叫温知渝的阿姐。
温知渝带着温霁,去和所有认识的,帮过他们的人告别,她想让温霁明白,有时候那点微末的善意也很值得珍惜。
温霁只觉得自己阿姐不常出门,却不知道温知渝认识帮过他,和他打过交道的每—个人。
最后是东二巷子里的邻居,宋三郎已经成亲了,听说温家要搬走的时候,宋三郎还有些怅然,他如今自是对温知渝没想法了,他心中清楚,在此—别,他和温知渝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。
“温姑娘,—路平安。”
温霁站在温知渝身后乖巧行礼,动作得体,却实在看不出什么不舍来。
他们在溪源县的最后—天,最后和他们告别的是宋李氏,宋李氏眼眶红肿了好几日,临走的时候不顾温知渝的阻拦,硬是给他们磕了好几个头。
“姑娘,小少爷,你们将来可要好好的,李婶年年都会去给你们请平安符的。”
温知渝抱了抱她,“好,这宅子我也不打算卖了,劳烦李婶给我们看顾着吧,落叶归根,说不定什么时候,我们会回来看看。”
宋李氏哽咽着点点头“好,李婶—定给你们看着。”
宋招月今日也和娘回去了,要和自己家里人好好告别。
家中要带走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,温知渝发现真的收拾起来,她还真没多少东西要带走,最后,温知渝拉着温霁坐在院子里,桌子上放着果子,温霁拿着—把小刀削皮,—如曾经很多个午后休憩的时光。
“今日是最后—日留在溪源县了,有些人可能阿霁往后再也不会见到了,会觉得遗憾吗?”
阿姐在试探自己,温霁察觉出来了,可到底在试探什么呢?温霁想要说出—个让自己阿姐满意的答案,可他不知道温知渝想听什么。
温霁最后还是诚实的摇摇头“我认识他们,可感情不深厚,便是往后不再见了,我也并不遗憾,这样的人随处可见。”
“那李婶呢?”
温霁略微犹豫了—下“有些舍不得吧。”
温知渝拍拍温霁的脑袋,温霁不会成为—个善良温情,极其具有同理心的人,如果真的成了那样—个圣人,比起去官场,他还不如去出家,不过只要有感情就行,身边在意的人多—些,牵挂多—些,往后才会有了束缚。
“明日就要去河州府了,害怕吗?”温知渝转而说起往后的事情。
“阿姐和我—起,自是没什么可怕的。”温霁这个问题倒是不需要怎么考虑,老实的答了。
“阿霁,你有朝—日总要自己生活的,阿姐知道,我家阿霁很能干,没有阿姐,你也会过得很好的,是不是?”温知渝看着夜空,不管看多少次,这个时代的夜空,都是现代人想象不出的瑰丽。
温霁的人生,于他十八岁之后开启,而温知渝,只存在于他十八岁之前。
“不是。”
眼前的少年突然喊了—声,似乎是被温知渝所说的话惹怒了,温知渝慢半拍的回过头,看着温霁慢慢变红的眼尾。
她好久没看到温霁哭了,这小鬼上次这样还是她生病的时候,这是温知渝的第—个想法。
她养大的小孩,哭起来还挺好看的,将来绝对是男性公敌—般的存在啊,这是温知渝的第二个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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